市区三衢路、西安路、石梁碧云路 部分资产公开挂牌招租公告
发布日期:2020/1/19 9:15:32 信息来源: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受产权单位委托,下列国有资产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,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,具体如下:
序号 |
标的名称 |
租赁期限(年) |
面积(㎡) |
起挂价(万元) |
保证金(元) |
增价幅度(元) |
1 |
衢州市三衢路369号 |
5 |
3689.40 |
93.753 |
100000 |
10000 |
2 |
衢州市西安路133号 |
3 |
525.6 |
15.786 |
15000 |
1500 |
3 |
柯城区石梁镇碧云路副82号 |
3 |
259.28 |
1.611 |
1500 |
150 |
4 |
柯城区石梁镇碧云路副82号 |
3 |
98.00 |
2.457 |
2500 |
250 |
出租对象:社会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。
租期和租金:1号标的5年租金均按成交价,不递增;2.3.4号标的首年租金按成交价,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%。
特别约定:
1.首年租金最高者取得租赁权(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)。
2.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。
3.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物品行业,不得从事法律、法规所禁止的事项。
4.1号标的租赁期限届满或以任何原因终止本合同时,承租人应将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返还产权单位。对中标人添置的未形成房产附合的设备可由其自行收回(除乙方装置的临时拆改件、钢结构构件等),但承租人拆除添置的设备时,不得损坏房产、影响产权单位出租;对承租人装饰装修部分是否拆除需经双方协商。承租人房产返还后,对于该房产内承租人遗留的物品,将被视作抛弃物,产权单位有权处理,由此增加产权单位费用支出的,承租人应于赔偿。
意向受让人持有效证件(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、开票资料、开户许可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、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)及公章到本中心(府东街208号2楼)办理报名手续,报名时间交保证金见上述表格(保证金不计息)。
单位名称: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衢州市工行营业部
账 号:1209210009049028267
挂牌起止时间及竞价会时间: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6 日17时00分止挂牌结束,2020年2月7日下午2时30分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。
详情请见:http://www.qzspse.com/
咨询电话:3891705 3891719
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20年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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